各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根据《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)有关规定,2025年7月,我区对2014年至2025年制定的18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清理发现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(目录详见附件),上述结果已经区政府九届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宣布。
附件: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5年10月26日
附件
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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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根据《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)有关规定,2025年7月,我区对2014年至2025年制定的18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清理发现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(目录详见附件),上述结果已经区政府九届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宣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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